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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开到家门口 温情司法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6-03-24 16:37:21



  “没想到法官能来我家开庭,不用我拖着骨折的腿奔波,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当事人马某家中,一场特殊的庭审顺利进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握着法官的手,眼中满是感谢。

    悉心释法筑牢和解基础     

  被告马某雇佣原告王某从事工程施工工作,王某在切割石材时不慎受伤,诉至香坊区法院,要求赔偿其医药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并申请伤情鉴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鉴定检材质证环节梳理证据时,研判发现王某伤情相对轻微,若按常规鉴定程序推进,不仅案件审理周期长,还会加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面对这一情况,法官没有简单地“一鉴了之”,而是第一时间启动调解工作,通过“背对背”电话沟通,全面了解双方诉求、寻找双方矛盾焦心,既向原告讲明鉴定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也向被告分析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释法说理中慢慢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为这起纠纷的妥善化解埋下了转机。

                一波三折:被告骨折无法到庭      

  然而,原本计划年后开庭,意外发生了——被告马某在春节期间驾车发生事故导致腿部骨折,无法到庭,加之原、被告均不熟悉线上庭审的操作流程,常规庭审方式难以推进。     

  “案子不能就这样拖着,双方既有调解意向别因庭审延后再落空啊。”法官经研究决定将庭审“搬”到马某家中。

      病床前的“临时法庭”     

  正月还未过完,年味尚在乡间弥漫。驱车一个多小时,法官一行终于抵达被告马某家中。法官坐在茶几前摊开卷宗,书记员拿起笔纸,原告王某坐在一旁沙发上,病床上,马某半卧着身子,一场特殊的庭审就此开始。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清晰讲明责任划分、赔偿依据及鉴定利弊,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实际困难,又用通俗易懂的话语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互谅互让。     

  经过细致沟通与反复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分两期给付王某各项赔偿金共计2.5万元;若逾期未付,王某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款项;王某同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协议签署后,王某长舒一口气:“没想到法官能到家里来给我们解决问题,马某下不了床,我们年龄大了也不会手机操作,要不是法官跑这一趟,这事儿真不知道要拖到啥时候。现在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病床上的马某也连连点头:“法官讲得清楚,我也认这个责任,一定按协议履行。”

  这次庭审不仅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更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效率。香坊区法院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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