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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法院通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20 10:54:40




    6月19日上午,香坊区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情况。黑龙江电视台《新闻夜航》栏目、《新闻法治在线》栏目及哈尔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

    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等人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债权为名,以高额返息为诱饵,通过发布广告、发放宣传单等手段公开向社会公众宣传、推介该公司虚构的债权投资项目,诱骗投资人以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156名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2100万余元。2019年9月,香坊区法院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刑事处罚;判决刘某退赔156名受害人经济损失2100万余元,其他相关责任人对其中的部分款项与刘某共同承担退赔责任。

    返款现场,法官按照预先制定的案款分配表,逐一核对身份信息,组织申请执行人有序办理返款手续。申请执行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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