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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门前安装监控,我的隐私谁来保护?

发布时间:2024-03-01 14:04:28



在房顶上查看监控位置


释法析理,耐心劝导


当场拆除监控摄像头


双方握手言和


如今

公民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越来越多的家庭

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可视门铃

但如果监控到邻居起居出入范围

是否妨害了他人生活或隐私?

日前

香坊区法院黎明法庭受理的

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起因就源自一个监控摄像头


顾某与韩某系邻里关系,顾某家中房屋及院落坐落于韩某家厂房的右后侧。2023年12月,顾某在自家院内卫生间如厕时,发现韩某家厂房房檐处悬挂可转动摄像头,认为摄像范围正对着自家院落及住宅门,有影响其日常生活、个人隐私外露的负担,与韩某沟通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收案后,法官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了解案情。韩某称其安装监控只是为了自家厂房安全,坚决否认存在妨害、侵权行为。为了解具体情况,法官与二当事人共同到现场查看监控安装的位置。案涉监控安装在举架10余米高的厂房房顶,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法官爬上房顶,反复查看监控范围。经测算,监控范围的确覆盖到顾某家院落。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维护邻里和睦,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理,缓和双方情绪,劝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问题,同时也指出了韩某安装的监控确实对顾某生活造成了一定不便。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韩某同意拆除摄像头。调解协议签订后,在法官的全程监督下,韩某当场将摄像头拆除,双方握手言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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