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香坊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香坊区人民法院党组现场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履行巡察整改责任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面认领问题。院党组坚持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细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统一思想,站位全局,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契机,以一抓到底的态度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合力推进整改。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正视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细化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引领,传导压力,推进成果转化。院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能力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整章建制等结合起来,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从实从细部署研究、跟踪问效,强化督导,每一个问题整改都有详实佐证,实现真正整改、真正见效的目的。自觉将巡察整改与党建队建工作开展、主责主业任务推进、机关各项管理融为一体,推动问题解决,建立长效机制,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成果,以良好的工作成绩来检验巡察成效。
二、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所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1次。分层次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推动思维能力再提升、思想观念再解放。邀请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区委党校教研室主任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思想之基。二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活动。将学习研讨、案例剖析作为解放思想的重要载体,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专题研讨剖析,围绕“五个强化”,学习借鉴汲取典型案例中蕴含的先进思想观念、制度机制、方案举措,加快推进思路转换、观念更新。三是多形式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警参加龙江讲坛专题讲座、《〈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导读》专题宣讲等;参加全国“学思想 强党性 共奋斗”知识挑战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暨学习研讨读书班等。党员干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香坊发布”、“极光新闻”等平台,主动跟进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2.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党组会前学法再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的内涵,把准权责边界,抓好贯彻执行,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请示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如实、全面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三是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严格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3.扎实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结。一是对未结案件“找病根、开处方”,“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案件质效推进会3次;二是建立提示预警机制,周统计、周通报,形成台账,逐案报备,避免衍生新的长期未结案件,对临近1年未结案件提示督导,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每周通报;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动态监测,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审限监督机制和院长督办制度,做到权责明晰,有章可循。
(二)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全面从严治党。
4.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党组会议会前学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三个规定”等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安排,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加强节前提醒谈话工作,进一步规范谈话记录,班子成员做到逢节必开展提醒谈话。
5.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一是大力整治不良作风,成立监督问责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开展审务督察14次。二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围绕反面典型案例分层次、全覆盖组织案例剖析,切实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常态化开展违规经商办企、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专项排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6.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效能。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派驻机构用足用好参加或列席法院“三重一大”和民主生活会这个途径,压实驻派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止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空转;二是严肃惩治腐败,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根据管理权限,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问,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三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切实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四是强化工作联动,启动派驻机构与法院督察室联合办案,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的模式转换;五是提升业务本领,提高精准监督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提升派驻监督质量。
7.夯实主动监督意识。一是强化工作落实运行,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制度》;二是加大审务督察范围,根据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督察力度,确保审务督察全覆盖;三是加大对干警自媒体平台的监督力度,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舆情工作的通知》,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升内容辨识力,切实规范网络言行。
8.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一是高度重视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精心统筹谋划,组建“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推进台账,扎实开展思想淬炼、大力实施能力提升、切实深化作风转变;二是研究制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形成责任传导闭环体系,逐项晾晒工作进度,增强推动工作落实的紧迫感,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以“三争”晋先为总抓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细化分解能力作风建设的具体事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思想僵化、理念不新”“能力不足、本领不强”和“作风不优、质效不高”三方面问题。
9.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执行涉黑恶财产,明确工作标准、职责权限、操作规程等,熟练掌握涉案资产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做到“应查尽查、应执尽执、虽远必追、虽小必执”;二是对所有涉及财产刑处置的案件实行专门台账管理,及时更新,做到步步留痕、时时监控,规范“黑财”执行工作;三是注重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的执行方式方法,明确追缴、没收财产范围及证据标准,因案施策,用足执行措施,集中执行力量,深挖彻查被执行人财产。
10.着力规范、细化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按照《香坊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执行相关报销流程;二是严格执行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按预算批复用途安排相应支出,加强支出管理,合理控制支出范围;三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有关规定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三)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强法院队伍。
11.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一是党组认真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标走势,推进任务落实;二是持续推进诉源治理。抽调资深法官组建诉前调解工作室,对物业服务合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鉴定、送达,有效分流纠纷。三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强化实质性解纷,法官在庭审后做好答疑解惑及释法疏导工作,使当事人从内心理解接受并主动履行判决。
12.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一是将院庭长办案数量列入绩效考评指标,明确办案比例,强化指标意识;二是压紧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院庭长带头办案,带动工作晋位;三是实行“月通报”,每月底对院庭长办案情况在全院通报。
13.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认真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凡应当集体研究讨论的事项均经党组会研究;二是严格党组议事表决流程,进一步明确发言表决顺序。党组讨论事项先由分管院领导作补充汇报或者说明,再由党组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在其他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后征求有关列席会议人员意见。
14.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落实“四必谈”,会前班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消除隔阂,增进共识;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长”带头既说自己的问题,又直接点出班子成员的不足,班子成员之间说真话,真批评,确保红脸、出汗,达到预期效果。
15.科学优化队伍配置。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加大对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和选任的力度,搭建梯队,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选任到中层领导岗位上,不断优化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强化审判团队建设,推动审判人员结构优化,顺利开展员额法官遴选、法官等级择优选升、法官助理任命等工作。三是重新核定内设机构职数,通过重新任职、自然消化等方式,解决了部分中层干部任职与岗位不匹配的问题,提高人岗适配度。
16.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党建品牌化聚力赋能,打造“四强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三是做实“五牢记、五融合”。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推进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专题党日活动,从“如我在诉”理念出发,就一起案件多次诉讼的问题剖析研讨,夯实一次性解纷审判思维;选取五起典型刑事案件,交流裁判文书说理的核心要义;召开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剖析违纪案例,反躬自省,规范言行。通过丰富“党建+业务”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为业务工作注入更加强劲动力,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保障。
(四)持续抓好上一轮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7.抓实固定资产管理。一是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摸清底数,巡察以来集中清点核对固定资产1次;二是加强资产动态管理,对新入资产及时验收入库,进行系统登记;三是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分类管理,实现了资产管理与财务记账管理口径一致。
18.创新举措纾难解困。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二是出台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有效解决破产案件中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社会稳定等难点问题;三是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公益强制清算案件办理规程,圆满审结公益强制清算案件。
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久久为功做到标本兼治
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工作全程,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紧扣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以“踏踏实实、扎扎实实、求真务实”的作风,高位推进,举一反三,传导压力,深化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见实效。下一步,将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建设,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团结统一、行动一致。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专题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专题党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问题回顾,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将重点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分类实施措施,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对已整改的问题,跟进整改进展,将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立足从机制制度上破解经常提、经常改又反复出现的问题,继续完善系列制度性举措和长效机制,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实现标本兼治,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法院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压实“一岗双责”,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岗位上;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用好问责利器,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改进作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落实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做好节前廉政提醒,进一步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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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31日